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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 CRPD專家座談會

會議提案(本次提案會在下次決議)

 

提案一

提案委員:郭惠瑜委貝

案 由:要求大港開唱等戶外音樂展演活動,以及其他領有高雄市政府補助金費等戶外音樂展演活動,納入無障礙服務規劃

 

提案二

提案委員:蘇國禎委員/身心障礙團體聯合總會

案由:對於行動不便者教室在2F以上,必須花更多時間及風險,也需要檢查合格電梯協助;針對已向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申請輔具學生,經完成評估後,應儘快協助學生獲得輔具使用。

建議:

一、請教育局發公文,再次告知學校端,對於身心障礙教育及行動不便者,須以1F 教室為主。

二、針對已向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申請輔具學生,經完成評估後,請教育局應協助學生獲得輔具使用。

三、若教育局如評估學生有輔具修改、裝配需求,可轉介輔具資源中心協助輔具(輪椅)的修改、裝配,增進學生使用的近便性。

 

提案三

提案委員:曾委員雅莉/社團法人中華小腦萎縮症病友協會

案由:欲租借無障礙大型遊覽車(以下統稱大型復康巴士),依照高雄市交通局網站所提供之高雄市大型無障礙車輛租用資訊詢問(https://www.tbkc.gov.tw/Service/PublicTransport/abc57),全高雄僅有義大客運可提供1 台大型復康巴士可供借用,且限在高雄市境內移動,若要跨境則須靠商量,無「具體」使用規範。

建議:盼市政府能自行採購大型復康巴士,或透過補助方式,支持民間業者以提升 業者願意共同踏入無障礙旅遊之行列。

一、補助公車業者、私人客運採購無障礙遊覽車,並限制不能僅做業務載客用途。

二、補助車輛改造費用

三、減免燃料牌照稅金、開放申請路權提供跨縣市旅遊。

 

提案四

提案委員:陳政智委員、曾雅莉委員心路基金會心路工坊

案 由:請將提早老化的身心障礙者納入享有假牙補助

建議:建議本市擬訂身心障礙者口腔照護計畫,編列經費預算,將55歲以上未滿65歲之身心障礙者列入假牙補助對象。

 

前次會議提案之決議

 

提案一

提案委員:蕭義雄委員、林秀仙委員

案 由:民間國體為服務特教生(自開症),擬於暑期辦理活動向學校租借場地,校方以防疫為由拒絕,請教育主管機關予重視處理。

說明:

一、暑假期間,本市高中、國中、小學為特教生辦理活動,其場次、服務對象請教肓局予調查統計說明。

二、民間團體為服務部分自開症 學生,在暑期為滅輕家長負擔,陪伴學生能持續進步,增進其人際關係等,欲向學校租借場地辦理活動,學校卻以防疫為由,以上級機關不同意拒絕(但校內可以自辦理活動)。

三、目前政府防疫政策,顯然是與病素共存為原則,且積極推動觀光旅游並提供補助,目的在回歸正常作息。

四、基於特教生需求,不知木市教育主管機關單位能否與衛生 單位研議如何防疫,開放學校空間供民間團體租借,以利服務特教生。

五、以目前照顧機構為例,採每星期兩次快篩措施因應,並非停止服務以上供参。

決 議:請教育局研議建立機制,並考量身心障礙者課後服務相關便利性,另開放校園場地借用期間,如身障團體借用遇有困難,請教育局協調處理。

 

提案二

提案委員:鄧元生委員

案 由:請加強本市復康巴士司機對接送對象時,應確認其身份及改善服務態度,避免造成身障者身心受創。

說 明:7月9日中午一名視障者預定回程復康巴士預定由寶珠溝活動中心返家,乘坐一半路程時,司機才發現要搭載的對象非她,又將她載回實珠溝活動中,心丟下,此種做法與市長所標榜打造友善城市精神顯然相達,也讓身心障礙者身心再度受創。

建 議:復康巴士經營者本應以服務身心障礙者為主,視障者無法辦識該車是否為其所預定之車輛,理應司機需再三確認是否為搭車人員。然而對已經搭載而錯誤的對象應該給予協助或補救,而非又將身障者載回原處,無給予任何協助,莫令視障者徬徨無助。

決 議:請交通局持镇加強復康巴土福駛管理及教育訓練,並請交通局於下改會議中報告 SOP 處理流程。

 

提案四

提案委員:王道鵬委員

案 由:秀泰樂購百貨購物廣場新開慕電梯間沒有設置鏡子,為何能取得使用執照。

說明:有達第六屆,第一次大會全面推動通用設計決議。

決議:本案併列管項次一,提下次會議報告。

 

提案五

提案委員:蔡淑芳委員/社團法人高雄市腦性麻痺服務協會

案 由:高雄捷運月台與車廂間隙過大,身障者上下車暗藏風險。身障者:只是想要一個安全的回家路及乘車環境而已。

說 明:

一、本提案經公視中書新聞於109年07月20日以「高捷月合典車庙問際大上下車暗藏風險」為題作報導,但截至111年07月18日仍未見改善,身障輪椅族安全現缺口(附件2)。

二、就本提案之問題仍指高捷車廂出入口車廂的縫隙問題,車廂輿月台間的縫除15公分,而身障輪椅前輪約直徑8公分,另在車商出入口有大柱子扶手擋住輪椅前進路線,當人潮較多時幾乎無法進出。

三、提案者當事人,於幾手前亦將此問題反應終捷運公司,始終未得到回復,而提紫者更曾經有三次的經駖整個人直按掉進去縫際,險些發生事故,所率有路人的協助,才得以脫險。

四、因向捷運公司反映未果,盼透由身權會的平台,來反映此事,許身障者一個安全回家的乘車環境。

建 議:建議於身障車廂內加裝伸縮斜坡板或處理縫隙問題,單依靠服務人員有點缓不濟急,探索原因有:

(一)   找不到人。

(二)人員大忙。

(三)服務員不懂每台電輪的特性。

決 議:請捷運工程局麼續優化無障凝環境,提供出車品質。

 

臨時動議:

提案一

曾雅莉委員/社園法人中 華小腦姜縮症病友協會

案 由:欲租借無障礙大型遊覽車(以下統稱大型復康巴士),依照高雄市交通局網站所提供之高雄市大型無障礙車輛租用資訊詢問(https://www. tbkc. gov. tw/Service/Public Transport/abc57),全高雄僅有義大客運可提供 1台大型復康巴士可供借用,且限在高雄市境內移動,若要跨境則須靠商量,無「具體」使用規範。

建 議:盼市政府能自行採購大型復康巴士,或透過補助方式,支持民閒業者提升業者以提升業者願意共同踏入無障礙旅遊之行列

一、補助公車業者、私人客運採購無障礙遊覽車,並限制不能僅做業務載客用途。

二、補助車輛改造費用。

三、減免燃料牌照稅金。

決議:請交通局研議將來如何增加無障礙車輛或於法規下彈性運用低底盤公車等措施,以提高身心障礙者使用便利性,並提下次會議報告。

 

提案二

提案委員:林素貞委員

案 由:遇有貌似弱势民眾或身心障礙者於路口、高鐵站及捷運站出入口行乞及販賣行為,建議了解其原因,以依需求評估協助。

決 議:請社會局先行行解關懷。